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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纳不公平,难得儿孙长育
发布时间:2013/08/08 父母与孩子 浏览次数:2992
“出纳”有两种解释。相学中的“出纳”指口,五官中“口为出纳官”。“出纳不公平”,也就是讲话口不应心。其次,出纳是出入、取与的意思,在古代指升、斗、斛、秤等计量工具。斗是旧时称粮食用的量具,二十五斤为一斗,刻薄的人小斗出、大斗入。往外出的时候(卖或借)用小斗,不满二十五斤;往里进的时候(买或收)用二十五斤斗,或超过二十五斤的大斗。做买卖的用灌了水银的杆秤,缺斤减两,坑蒙顾客。
这种靠坑蒙拐骗发家致富的人,本人得到的果报不是遭雷劈,就是被火烧掉所有财产;子孙得到的果报不是多病,就是夭亡。因为这一条所犯的天条是“欺蔽阴私”,果报异常惨烈。《三世因果文》中说:“雷打火烧为何因,大秤小斗不公平。”《阴骘文》中也说到:“斗秤须要公平,不可轻出重入。”讲的都是出纳一定要公平的道理。
天赋人的性,地赋人的命,性叫心性;命叫心地、心田。心性纯阳无阴,正大光明,是明德,叫做良知;心地半阴半阳,厚大方正,叫做良能。人要将自己半阴半阳 的心地变成纯阳无阴就是回归自性了。自己一起心动念,就天知、地知,所谓:“离地三尺有神明”。况且天地有监察之神,有司过之神,哪里有做了坏事,别人不知道就不受恶报的呢?
“出纳不公平”,自作自受,自己承担果报也就罢了,为什么要跟子孙扯上关系呢?以三界与家庭的关系来说:性主父母,心主子女,身主妻妾,心地不好的人子女准不好。如果子女不好、不听话,要知道修正自己的心行,不能埋怨子女。所以心地不公平的报应多在子女身上,《心相篇》里多处重复强调这一因果关系。
我们听了都不以为然,但仔细看看身边的例子太多了。“心迷迷一个,性迷迷一窝。”自心性上的行为是要遗传的,不可不知。
(《心相篇讲记》 刘宏毅 讲述)